• 签证专家审核资料+签证费代缴+签证服务费+签证加急费+签证专家批文操作
• 适用于:全国各地签发的中国大陆因私护照
• 收到批文后,请仔细核对批文上的信息,及时联系我们修改(2天内)。超出2天,请重新支付费用。
• 只适用乘坐飞机入境越南的申请人,目前有5个机场可以使用,离开越南境无要求。(河内机场)(胡志明市新山机场)(岘港机场)(芽庄机场)(富国岛)
• 越南批文需要指定生效日期,填写纸写的出行日期即生效日期,请慎重填写!
• 所有批文一律按照模板填写的生效日期为准
• 签证生效日期一定要在入境日期之前或者是入境日期当天
• 电子批文收到后请自行打印出来,入境时需缴纳25美金、2张(4*6cm)白底彩照以及申请表,到机场换越南签证入境
• 出批文时间:10:00-19:00工作时间、 12:00-15:00休息时间(出签偶尔不稳定,请勿先买机票)
• 16点后,行政外时间办理,需要多收450元。
• 由于领馆出签偶尔不稳定,下单前请先咨询客服!!!
因私护照首页扫描件:
1.护照完整无破损、无水渍;
2.有效期离出发日期应至少还有6个月;
3.至少有两页完整连续的空白页,不包含备注页;
越南机场名称:
1.请参照样图拍照上传列明入境口岸;2.五个可落地签的机场为: (河内机场),(胡志明市机场),(岘港机场), (芽庄机场),(富国岛机场);3.批文生效:越南批文生效日期即出行日期,生效日期之后停留30天。若批文未生效,无法入境。
• 办理周期、操作时间、停留时间、签证有效期、签证使用次数等均基于以往经验的预估时间,准确时间以使馆实际审批结果为准
• 申请人未获得签证前,请勿先行预定机票、酒店,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
• 如申请人现有护照在我司办理过程中丢失,我司每本最高赔付600元人民币
• 非签证所需资料请勿邮寄,如证件套、文件夹等,若不慎丢失,损失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
• 申请人收到签证后,请务必核对签证信息,如有问题,需两个工作日内与客服联系,我司将与使馆申请更正,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以及费用
• 签证如已入馆办理,申请人中途申请撤销办理,我司将不退还任何费用
• 我司在收到申请人资料后,经审核发现不符合签证申请资格的,保留不予受理申请人签证申请的权利
• 如因我司的操作失误,影响申请人出行计划,我司将退还实际收取申请人的费用,其他费用我司不予承担
• 签证办理过程中,使馆保留对申请人增补资料的权利,请申请人积极配合使馆工作,以便顺利出签